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无罪辩护这个问题,有罪辩护与无罪辩护有什么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主要看证据与事实是否有重大问题,比如存在人情案,保护伞问题的冤案等,如果一审判决不符合事实,可以上诉。我为儿子做无罪辩护,二审发回重审。五年坚持申诉上访。目前重审一审未判决。
一、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二、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量刑辩护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给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三、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四、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果律师认为案件证据存疑,应当做出证据存疑的无罪辩护,而不能一边看着控方的确凿证据,一边满口跑火车不认账。五、关于刑事辩护,还应说明以下几点:1、刑事辩护不是作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法律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之合法权益,才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辩护律师绝不可利用刑事辩护的机会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这样的行为可能置被告人于不利,是不道德的。2、争取该争取的,放弃没意义的。司法实践有司法实践的特点,有其自身独有的规律。辩护律师必须尊重这个现实,不能仅凭自己一厢情愿就信口开河。3、刑事辩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不可强词夺理。犯罪了,就应该负责。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应尊重事实,做量刑辩护。如果非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甚至强行做无罪辩护,不仅起不到辩护的作用,反倒让人感觉是在负隅顽抗。
一般不会超过1个月,无罪辩护与有罪、罪轻辩护一样,只是辩护的方式不同,与法院审理后何时作出判决无关。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审结,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一般法院开庭审理后,1个月左右就会作出判决。
1、无罪辩护不存在什么概率。而且,既然认罪认罚,又要做无罪辩护,本身就是很矛盾。既然认罪认罚,为什么还做无罪辩护呢?
2、认罪认罚,是被告人悔罪态度的体现,法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一定轻判的依据,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签署了认罪认罚书,但又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那么,法庭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会给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重判,因为法庭认为你没有悔罪之意,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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