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刑拘七天没出来怎么办和最后出来的确切时间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拘留七天应当从进拘留所的第二天算七天时间。《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一般情况,早上8.9点交接班以后就出来了,但是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是中午12点放人,你可以问民警。
嫌疑犯进看守所的流程具体如下:
看守所条例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2、公安机关凭借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安排健康检查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
刑拘七天没出来怎么办和最后出来的确切时间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