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公共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的不同不太懂,今天就由证法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突发事件,名词。政府部门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预案。
突发事件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等。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英文名称disaster,是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事故灾难是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或因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而积累、激发,由部分公众参与,有一定组织和目的,采取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阻塞交通、集会、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使社会在一定范围内陷入一定强度对峙状态的群体性事件。
公关危机主要是指在公共领域出现群体遭受一种威胁性、破坏性的事实状态和异化价值。而突发事件指的是发生在意料之外的事件,是人们正常预期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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