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1 20:3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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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现金贷整治方案近期下发 采用负面清单监管(2)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年初网络媒体曝出关于现金贷的相关负面报道的时候,我们银监会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要求,今年4月份,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以上的措施,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各地网贷整治办正在继续推进验收和整改工作。

  下面分享一下我们下一步的整治原则,估计也是在座各位特别关心的,考虑到现金贷业务比较复杂,涉及到机构主体很多,下一步,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我们主要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下一步,现金贷业务将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的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到时候大家可以关注一下。下面是整治工作的几条原则,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第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该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第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第四,各地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并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第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第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确实、共债、欺诈等因素的影响,加强风险防控。第七,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得信息。这是关于现金贷的一些信息,在这里跟大家做一些分享,也谢谢大家对现金贷业务的关注。

  记者:对非持牌机构,不允许他们进行放贷,以后银监会或者其他部门会统一法放全国性的机构吗?对于现在已经存量的贷款,我们将怎么处理?因为现在有说不能跨区域进行操作,想请问一下以后权限全部收到银监会和央行吗?以后地方和中央怎么样分工?

  冯燕:刚刚我有讲到这个问题,根据先前互金整治办的要求,各地应当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下一步就是刚刚比较关注的问题,我们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网络小贷公司的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包括刚刚你提到的以后权责怎么划分,都会在实施方案里有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我们可以稍等一等。

  记者:关于牌照问题,很多现金贷业者是合作方有牌照,或者股东方,或者投资的一家公司有牌照,这种牌照格局需要重新调整,还是必须个体持有?

  冯燕:刚刚提到的牌照问题,下一步整治方案里都会有,因为它是很细的具体规定,关于现金贷整个整治方案,很快就会和大家见面。刚才讲到的七条原则,都有涉及。包括第一条没有放贷资格的,绝对不能开展放贷业务,包括网络小贷下一步暂停新设、整治存量的措施,刚刚也有分享。再具体的问题,很快整治方案就会和大家见面,大家都可以在里面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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