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2 21:3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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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超载保险扣10%的法律规定)

其实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超载保险扣10%的法律规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超载保险扣10%的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给爸妈挑寿险,选哪家保险公司最靠谱

这其实涉及到关于保险公司的选择和保单的安全性即保险公司会倒闭吗?买保险的时候要不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大小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人寿保单的利益是必须被保障的;只要符合条款规定,所有保险公司都必须理赔。

1.关于国内保险公司概况

目前国内经营寿险的保险公司76家,还在每年增开10几家。

我把它们分为几个类型:

老牌保险公司,基本上就是耳熟能详的几家:国寿、平安、泰康、新华、太平洋等,这些保险公司在国内成立的时间早,有自己的销售代理人队伍。

合资保险公司,中方股东一般是世界500强,外方股东通常是世界顶级的保险公司,举几个栗子,中意人寿,中方股东中石油、外方股东意大利忠利;同方全球,中方股东清华同方、外方股东荷兰全球人寿;工银安盛,中方股东工商银行、外方股东法国安盛。

本土新兴保险公司,天安、华夏、长城、弘康等等。

事实上,并不是大家没听过的就是小公司,在中国开保险公司有严格的准入制度,要取得稀有的保险牌照,每家保险公司背后都有超强的股东。并且《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所以我们常常会听说:保险公司没有小的。

2国内保险监管机制

谈到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说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机制——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也就是“偿二代”,业内简称C-ROSS。每季度末、每年末保险公司都要建立详尽的数学建模和压力测试,通过C-ROSS下的偿付能力测试意味着它能抗得过200年一遇的大灾难。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在国家偿付能力体系的严密监管之下。

3.那么保险公司能倒闭吗?倒闭了我的保单怎么办

看看《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通俗的说,保险公司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倒闭的,即使出现了合并、分立,依法撤销的情况,必须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管,一并接管的还有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保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也就是说,我们的保单是安全的。

有效的保单必须由其他公司接管,同时保险保障基金会提供救助。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是由保监会、财务部、中国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实际是我国金融业的风险自救机制。

中国保险公司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非常可靠安全的,我们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的保单接受了最全面的监管保护。

4.实际案例分享:

1).新华人寿

早在2007年,新华人寿就因为原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公司资金130亿被接管。当时,保监会调查称,关国亮8年间共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但在后续的庭审中,检方只指控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300万元,挪用资金2.6亿元。

保险保障基金接管的具体操作路径是,先后购买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等所持的新华人寿股权,接手价格为5.99元/股,持股数约为4.6亿股,占新华人寿股权的38.815%,位居第一大股东。

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功成身退”。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宣布,将把新华人寿38.815%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此次交易中,保险保障基金盈利12.5亿元。

脱离接管后,2011年,新华保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上市。截止今日,股价报收55.08元,总市值1718.25亿。与7年前发行价23.25元相比,涨幅137%。

2).中华联合保险

2011年,中华联合保险因为公司巨额亏损和偿付能力不足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并控股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持有约8.6亿股,持股比例为57.43%。

与新华保险接管方式稍有不同,这次保险保障基金采取渐进式管理救助措施。2007年中华联合保险被爆巨额亏损达64亿元。2009年5月,新疆兵团将其所持有的61%中华联合的股权交由保监会托管,保监会开始介入中华联合保险。2011年正式介入。2012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再度斥60亿巨资增持中华联合财险股权,持股比例上升至91.49%。

最终在2016年,保监会批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的30亿股股份转让给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亿股股份转让给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10亿股股份转让给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保障基金正式溢价退出。

2016年2月,保监会批复同意辽宁成大、中国中车和富邦人寿以总价格144.05亿元受让保险保障基金持有的中华联合60亿股股份,各自竞得30亿股、20亿股、10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9.60%、13.06%、6.53%。此次交易,保险保障基金盈利84亿元。

根据2017年6月,中华联合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的最大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1%,持股数量78.1亿股份。辽宁成大,中国中车,富邦人寿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变。

3).安邦保险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公告,批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对章程中关于股本结构的修改,即普通股6190000万股,全部为内资股股东持有;其中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75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有33800万股,占总股本的0.55%;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080400万股,占总股本的98.23%。

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将安邦集团接管期限延长一年,自2019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延长接管期间,接管组组成、接管组职权和接管实施办法不变。新华保险、中华联合保险、安邦保险的鲜活案例就是最好的诠释。

终上所述:

无论我们自己认为的保险公司“大与小”,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是资金实力雄厚,央妈有在事前、事中、事后构筑了多道防线来为保障各家保险公司的安全,而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袖手旁观。

看到这里,相信我们可以明白,购买保险时我们不需要过于纠结保险公司的大与小、是否会倒闭问题,更应该做的还是找个一个专业且靠谱的保险咨询顾问,弄清楚自己的需求,关注合同的具体条款,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

交社保能查出负债吗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和超载保险扣10%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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