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5 21:25: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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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一个相互妥协的产物如何得以合法化?

    低速电动车,是老年人的刚需,其实欧洲也有低速电动车,毕竟微型电动车或者老年代步车非常适合短途出行,欧洲是这么规定的,所谓低速电动车,速度不能超过45公里/小时,续航不超过100公里,然后对于车重、电机功率做了具体的要求,分了几个档次。其实也没有安全气囊,甚至法国年满14周岁的孩子也可以驾驶,因为是低速所以相对比较安全,也不需要驾照,只要懂得油门和刹车就可以了。
 
    目前看国内的低速四轮电动车,要是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肯定是不符合的,但是速度又不慢,这样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危险性加大了,而且因为不算机动车,也无法上牌,驾驶员也不需要驾照,这样带来一个问题就是交通违法后无法处理,而且速度快了确实不安全,毕竟不是机动车。但是国家标准没有,所以现在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严有的松。
 
    其实我觉得毕竟现在进入老龄社会了,也需要做出一些改变,比如针对老年人的这种老年代步车,或者叫低速四轮电动车,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比如可以出台一个单独针对老年代步车的驾照,这样在考取驾照的时候更方便。同时可以按照老年代步车上一个低速的牌照,同时纳入到保险范围内,至少让老人有些保障。
 
    如果不能把老年代步车单列,那可能就只能完全按照机动车来了,但是机动车的要求还是偏高的,价格高,性能好,有保险,要驾照,但是其实这种并不是太适合短途的出行,实际上也是浪费。
 
    希望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能考虑到老年人的切身需求,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可以多向欧洲、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学习下,建立更适合老年人的代步车,正视他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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