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8 14:3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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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投资者损失能追回吗?

  :p2p投资者损失追回的可能性很小,最好的解决也只是拿回部分投资!请认真看完以下内容,可能颠覆你固有的思维。

  一、业务定性

  其实在本质上所有的金融企业都存在庞氏陷阱的痕迹,即便是银行业这种根红苗正,牌照难求的传统金融行业也难逃庞氏之嫌,为什么要这样理解呢,因为我们分析问题是要化繁为简,抛开复杂的干扰因素,这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p2p借贷是一种小额度资源的流动,全称叫做peer-to-peer,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指的就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收取一定手续费的情况下完成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但是这是故意营造的赚取假象,借此后续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资金盘越来越大!

  银行以赚取存贷利差作为主要盈利手段,有一个最最普遍的道理就是高利润对应高风险、长期限,银行为了赚取利润是一定要对资金进行期限错配的,简单理解就是短期存款资金也要用于投放长期信贷产品,问题来了即存款到期了但信贷产品未到期,偿付存款的资金哪里来?原因是存款产品是陆续到期的,因此后续新增的存款资金可以用于偿付到期存款资金,银行本身就是一个资金池,只要保证了相对的水位(资金头寸)就可以应付正常的资金存取,但是如果说有客户同时要求取款,因贷款不是立即能够收回的,那银行一样会立即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这与庞氏骗局是不是极为相似?好在银行有严格的内容制度和苛刻的监管环境,为银行的稳定经营作出了良好的制度安排。

  前面是重要的铺垫,下面说回P2P平台,全称叫做peer-to-peer,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指的就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收取一定手续费的情况下完成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这种模式是伴随互联网经济兴起而突然发展起来的,国家初衷无非是以互联网为工具,借助互联网思维在与金融业的嫁接激活经济的目的,但是制度的设计必定具有滞后性,P2P起步就没有完善的尽管监管制度安排,其发展缺少约束!

  虽然严格上说P2P平台是中介机构,但是很多平台的业务明显超出了中介的性质,更直白地说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且大量项目涉及自融资金,承诺的利率远远高于其他正规金融产品,从业人员绩效比例很高,这完全就已经构成了庞氏陷阱。

  二、资金的去向

  吸收来的资金都去了哪里?资金最为主要的去向包括:1.兑付到期产品本息;2.业务团队工资、奖金,这可绝对是小钱,因为凡是这种类型的平台都养了庞大的业务团队,而且提成很高,主要工作就是销售自己包装的产品;3.投入项目的资金;4.出逃的核心人携带的资金。

  从以上四类资金流向来看,前两类是不能追回的,但已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后两项有追回的可能,但是难度却极大,可能性最大的投入项目转化形成的资产,进行拍卖变卖,将所得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投资人。

  三、处理流程

  通常最终以平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对债权人(投资人)偿还,首先破产清算要支付管理人高额的费用等,据统计中国企业破产清算债权人受偿的比例通常不会超过10%,也就是说如果P2P平台如果欠某债权人100万元,最终该债权人能够受偿的金额不会超过10万元。

  综上所述,p2p投资者损失追回的可能性很小,拿回小部分投资是有可能的,明白了本质原因,今后投资要尽量远离高利产品,高利诱惑常常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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