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6 13:38: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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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已死,那么银行第一时间是起诉贷款人还是担保人?

  先纠正一下,老百姓从银行借款的合同关系中,老百姓称为借款人(也叫主债务人),银行才称为贷款人,担保人被称为保证人,这就是贷款合同行为中的3个主体。

  假如借款人(主债务人)去世,银行第一时间应该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呢?《担保法》规定,必须根据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而定。有两种保证方式,就有两种不同的先后起诉顺序,否则保证人可以对担保债务行使抗辩权。

  第一种是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说,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当借款人死亡时,银行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时,比如无可执行财产等,银行才可以继续起诉保证人,否则保证可以对债务行使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是说如果签订的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银行可以在借款人和保证人之间任意选择一方进行起诉,一般银行以还款能力较强一方作为起诉对象,更利于收回本息。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如果对债务行使抗辩权,法院会判决抗辩无效,必须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其实,在现实中银行为了使自身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将信贷风险降到最低,一般签订都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或者根本就不明确约定是保证方式,而不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合同,在《担保法》中同样被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如果借款人去世,银行完全可以第一时间起诉保证人。当然,如果保证人在事前与银行协商达成一致的,银行也不会一定要走法律催收程序,起诉只是最后的手段。

  因此,我们也得到一个教训,如果实在推脱不了,要给朋友借款担保,也必须明确签订一般保证保证合同,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千万别糊涂,以免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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