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3 17:2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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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罚款太轻!人大采取行动 "割韭菜的赵薇们"要凉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如何让中国的证券市场更有活力更健康,怎样才能保护中小股民不再被一茬茬“割韭菜”?涉及到众多散户和家庭,也是全国人大代表所关心的大事。

  全国人大采取行动,“割韭菜的赵薇们”要凉凉

  3月7日,人称“犀利姐”的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面前直言不讳,建议修改相关法律规章,并直接点名赵薇。樊芸表示要严厉打击欺诈、操纵股市的行为,要加大对个人的处罚,包括“董监高”,尤其是高管,要实施重罚,甚至实施刑罚。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差点)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70万!

  樊芸代表的提案道出了股民的心声,也引发了舆论热议。3月9日深夜,人民日报官微发表评论称,“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当着证监会主席的面,人大代表道出了股民的心声,说到了规范市场的点子上。

  9日,全国人大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提问。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表示,正在加快推动《证券法》修改。

  同样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则提出《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建议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最高60万”的处罚规定,应当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

  朱建弟认为,目前条款没有对造假者进行威慑,上市公司违法披露应该入刑,特别是科创板推出之后,应该要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朱建弟代表议案,这也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割韭菜的赵薇们”真的管不住吗?

  樊芸所说的“割韭菜的赵薇们”,正是源于赵薇参与的有关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的一场收购闹剧。

  2016年底,祥源文化公告,龙薇传媒拟以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

  2016年12月29日,祥源文化收到上交所关于万家股份权益变动相关事宜的问询函;2017年1月12日祥源文化回复问询函,披露了龙薇传媒30.6亿收购公司资金的来源中30亿为借款。

  具体来看,当时这场收购需要30.6亿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借款6000万元,未收取利息等资金成本;第三方自有资金借款15亿元,筹资成本为年化利率10%;拟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4.99亿元,正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融资年利率遵守市场化原则,预计6%左右。

  这也就意味着,龙薇传媒拟收购祥源文化杠杆高达50倍。

  就在祥源文化回复问询函的一个多月后,2017年2月28日,祥源文化披露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稽查;4月1日,祥源文化发布了控股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而在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相关公告。公告显示,因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的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孔德永、赵薇和黄有龙被采取市场禁入5年,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证监会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宣布驳回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开出最终罚单。

  证券违法违规成本较低,是一些市场主体敢于以身试法的主因,反正违法所得远比潜在违法成本要大。目前的证券违法违规成本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和民事赔偿三部分。首先,行政处罚金额过低。《证券法》对虚假陈述的行政罚款仅为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其次,刑事惩戒缺乏威慑力。《刑法》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欺诈发行股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民事责任追究不到位。很多受损投资者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提起诉讼,且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极少立案,受损投资者获得民事赔偿的难度较大。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虽然比较完善,但赔偿主体往往是上市公司,而非董监高等实际责任人。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是系统工程,需要立法、司法、行政部门齐发力才能逐步完成”,厉健称,目前我国法律方面突出的短板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太薄弱,急需修订相关法律、出台司法解释、加大司法裁判力度,例如,操纵证券市场无论获利多少、情节有多严重,至今没有一例投资者胜诉获赔,而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也只有光大证券投资者获赔,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最多只判5年有期徒刑,而内幕交易罪最多只判10年有期徒刑,相比可能获得的巨额收益,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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