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0 13:3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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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史上最严水泥产能淘汰办法!(文件)

水泥内参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了更好的控制水泥行业新增产能,工信部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最新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

文件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原[2017]337号

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

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部署,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继续做好产能置换工作,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经商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我部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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