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2 12:5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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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联手整顿!“疯狂现金贷”迎来严格监管

12月1日下午,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关于现金贷、网络小贷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现金贷业务会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于近期形成文件下发。“文件很快会跟大家见面,很快。”

傍晚七点左右,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主导)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导)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便已经下发至各省、市金融办。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通知》明确要求,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而对于以网络小贷或银行助贷等方式开展的“现金贷”业务,《通知》要求各地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现金贷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受此消息影响,在美上市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公司股价周五集体下挫,信而富暴跌18.87%,拍拍贷大跌8.33%,宜人贷下挫6.07%,和信贷下跌5.83%,融360跌4.21%;而趣店因紧急宣布扩大股票回购金额从大跌中回升,收盘涨超1%。

小贷资金表内、表外全监管

小贷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放款,同时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在最初规定中,融资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50%,即业内普遍提到的杠杆率不超过1.5倍;由于这一杠杆率对小贷业务发展有所限制,全国多地对这一比例做出突破,当前最高的为重庆,其杠杆率达2.3倍。

不过,随着网络小贷的发展,多家网络小贷通过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表外途径获得资金,但未受到上述杠杆率限制,其资产又由银行、保险、券商等资金认购。这一途径在推动部分小贷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没有明确杠杆上限,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网络小贷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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