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急离婚怎么办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证法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何拖延离婚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不是拖延判决。我认为所谓拖延判决是指超出审限的判决。但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可能就是一时激动或就某件事想不通而起诉离婚。不负责任的法官通过审理直接就判了。负责任的法官通过审理做工作可能就不会离,所以他就要暂缓判决。所以用拖延一词首先学会换位思考。
公民若因为配偶故意拖延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是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证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由人民法院对其婚姻进行协调和判定婚姻状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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