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13:0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户籍迁移和户口迁移的区别 户口迁移后需要注意哪些



1.从外省市迁入的,要准备好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市局和分(县)局出具的户籍证明、迁入户户口簿、18周岁以上人口。你应该交两张你最近的免冠黑白照片。毕业分配应持有注册证和局级以上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注册证及接收单位的证明。

2.迁入城市的,要准备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城市户口迁移证,居民户口簿,新建立的住户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或产权证明。居民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近期免冠一寸铜版纸黑白头像两张,年满16周岁,领取居民身份证。每人要交一张照片,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农村迁入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政府、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非直系亲属迁入的要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然后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3.需要,老人投靠子女,准备户籍申请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强制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县(区)公安(分)分局户政管理部门;

2.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信息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审批权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申请的决议,同时出具《准迁证》。对审批权限以外的申请,补充审核意见后,提交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信息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出具《准迁证》;

4.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准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开具《迁移证》销户证明;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另一视角

换一换